供电员工提醒:这样捕鱼,违法!
来源: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鲁山县供电公司 发布日期:2021-09-15 浏览次数: 浏览

8月8日10时许,湖北黄龙滩电厂值班员从监控画面中发现,有人趁该厂发电机组停机、河道水量较少时进入禁区违法捕鱼。电厂值班员立即向十堰市公安局黄龙派出所报告,并迅速赶至现场,向捕鱼人员说明在此处捕鱼的危险性,科普相关法律法规。“发电机组随时都会根据调度中心的要求满负荷运行,到时河道水位将会猛涨,可能会把你们冲走,请尽快离开危险地带。”近年来,黄龙滩电厂大坝上下游禁区内常有人违法捕鱼。为确保安全生产,电厂经常组织员工向附近居民科普相关法律法规,多次召开联防会议,通过警企联手等方式多途径、多层面消除违法捕鱼等行为带来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机组安全发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条规定,扰乱电力生产企业、变电所、电力调度机构和供电企业的秩序,致使生产、工作和营业不能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示,在水电站禁区内捕鱼,不仅违法,还随时有生命危险,请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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