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张店派出所立足辖区治安实际,以打击多发性侵财案件为着力点和突破口,纵深推进各类打击整治行动,成功破获3起盗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追回盗窃电动自行车5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近3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0年10月28日12时许,鲁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电动三轮车被盗,接警后,张店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经过连续多日的走访排查、蹲点布控、视频调取、分析研判,民警对辖区接连发生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进行串并,并与刑侦大队视频中队民警通力配合,
后于11月4日上午11时许,张店派出所刘中超所长在案发地周边,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且该男子与监控视频中嫌疑男子体貌特征高度吻合,刘中超所长果断下令进行抓捕。经过对该男子进行突击审讯,该嫌疑人邹某对在鲁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出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
正在民警对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过程中,11月6日晚上,嫌疑人冯某及姜某再次到县医院新院区进行作案时,被在此蹲点守候的民警一举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冯某和姜某对他们自10月底以来,伙同犯罪嫌疑人邹某在鲁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附近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0年11月9日,张店派出所辖区群众谢某称其手机微信中的15000元现金金额莫名丢失进行求助。接到群众求助,张店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民警经了解得知,近期谢某的朋友史某曾到他家中,并玩过自己的手机,民警将史某列为重大嫌疑对象进行缜密调查,民警很快发现谢某微信内的15000元现金金额转到一个微信名为“随心”的微信内,而史某的微信名就叫“随心”。
2020年11月23日,张店派出所民警依法将史某传唤至鲁山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史某对自己于11月5日、11月8日到谢某家串门,乘其不备之时,用谢某落在客厅的手机将其微信内15000元现金金额转到自己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0年11月25日,张店派出所接到辖区马洼村居民李某报警称:自己停放在家门口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接警后,张店派出所民警张珊珊等人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走访调查,并调取案发地及周边监控。
由于张店乡马洼村附近监控有限,有用线索少之又少,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困境,但是办案民警并没有气馁。经过努力攻坚,发现该嫌疑男子与城关派出所布控的盗窃电动自行车嫌疑人李某洋高度相似,且嫌疑人作案手法一致。
获得线索后,张店派出所民警张珊珊等人通过细致勘察及走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洋的真实身份及落脚点,随即展开布控抓捕。并于11月26日凌晨2时许,张店派出所民警在张店乡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洋到场抓获,收缴被盗电动自行车2辆。
经讯问,嫌疑人李某洋对在县城及周边盗窃3辆电动自行车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洋已被我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该三起案件的5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鲁山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