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电动车失而复得 女儿归阖家团圆
来源:鲁山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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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鲁山县公安局张良派出所及时为辖区群众找回“丢失”的电动自行车,并有效化解了因“丢失”财物引发的家庭矛盾,受到群众的的一致好评。
2022年4月2日10时许,张良镇杨庄新村陈某枝到张良派出所报警求助,称自己女儿于4月1日傍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张南村文化广场后,和朋友一起玩耍,回家时发现电动自行车找不到了,由于电动自行车丢失因为害怕父母责怪,一晚上没敢回家住。
接警后,副所长张栋钞带领辅警王博、牛全国立即赶往张南村文化广场,通过调取监控、走访村干部后,了解到,因村两委布置活动场地,将其电动自行车停放到西边的仓库走廊。
了解情况后,张栋钞和村干部一起到仓库走廊,将电动自行车取出,第一时间归还给陈某枝。看到失而复得的电动自行车,陈某枝激动地握着副所长张栋钞的双手表示感谢。因为电车找到了,女儿也不会因为害怕不敢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