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让老赖“网上有名,脚下无路”
2017年,陈某与郏县某银行签订《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向郏县某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到期后,陈某迟迟不肯偿还借款,郏县某银行多次催要无果后,将陈某起诉至郏县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陈某偿还郏县某银行借款10万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陈某偿还了2万元借款后不再还款,郏县某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联系陈某,督促其自动履行还款义务。但陈某一直以人在外地为由,拒绝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通过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陈某近几年人在外地打工,行踪不定。且为了躲避执行,陈某更换了手机号码,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为了向陈某施加压力,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失信“曝光台”上予以公开曝光。在被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曝光后不久,身在外地躲避执行的陈某再也躲不下去了,生活和出行都受到了限制,外出坐高铁买不了票,银行贷款也不行,亲戚朋友们也打电话询问。在信用惩戒的压力下,陈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希望法院尽快将其从失信名单中撤掉。在与执行法官沟通后,陈某将钱汇入法院标的款专户,执行法官确认案款到位后,依法将陈某从失信黑名单中删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