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申请人带着锦旗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任超美表示感谢:“这些天您为我的案子没少忙活,现在案子结了,给您送面锦旗表示感谢!”
2008年,家住鲁山县董周乡某村的冯某以办理驾驶证为由向温某借款3500元,并出具了借条。多年来温某多次向冯某讨要这笔借款,都被冯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2013年6月,鲁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冯某向温某偿还借款35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查找冯某名下财产线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上门寻找冯某本人也都扑了空。执行干警经调查得知冯某多年来一直独自居住,靠外出打工生活,活动轨迹难以掌握,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今年4月,鲁山县人民法院开展“百日雷霆”执行攻坚专项活动,排查旧案、“骨头案”时将这起案件交由速执团队执行法官任超美承办。任超美接收案件后再次对冯某展开调查,根据冯某所在村委会提供的电话号码同其取得了联系。执行法官在电话中明确告知冯某:依照鲁山法院《“百日雷霆”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冯某若不能及时履行人民法院判决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根据其多年规避执行的行为,甚至不排除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进行刑事立案,届时冯某将面临刑事审判的可能性。冯某听了执行法官的警告,心中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一再表示会尽快“赶到法院还钱”的。
4月10日下午,冯某果然同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履行了全部欠款。任超美法官也立刻通知申请人温某领取案件款,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