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断卡”!鲁山警方“断卡”行动初战告捷!!
来源:鲁山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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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行动来了!
出售一张身份证能赚300元
出售一张银行卡能赚500元
遇到这种“好事”你心动吗?
日前,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全国将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断卡”行动来了!
“断卡”行动开展以来,鲁山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强力推进“断卡”行动,统筹资源,实行快打核查机制,梳理线索寻线追踪,集中收网打击涉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十余名,初战告捷。
同时鲁山县公安局反诈中心联合鲁山县移动公司,对城区手机卡办理网点逐户走访,并就近期在我县出现多起办理手机卡出售于他人用于诈骗的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办卡网点人员严格办卡相关制度,分析和提醒黑灰产业链的行为特征,并要求必须向前来办卡人员做普法知识宣传。
Q1
“断卡”断的哪些卡?
●手机卡:
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银行卡:
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Q2
为什么实施“断卡”行动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洗脑)和资金流(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每年因诈骗、网赌而上演的家庭悲剧不计其数,给我国社会治安和家庭幸福造成了严重威胁。
Q3
“断卡”行动,我们要做些什么?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身份证、银行卡有遗失经历的,尽早挂失补办;废弃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
●一卡涉案,所有卡关停:
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抽空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并及时处理,以免被当作“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一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及时举报:
当发现买卖身份证件、手机卡、银行卡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110举报。
贩卖“两卡”会受到严厉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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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措施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或者手机卡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还有可能触犯以下刑法↓↓↓
1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是重要的个人信息,千万不要受到引诱轻易将其交由他人使用,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和损失。
特别提醒广大学生,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严禁出租、出借、出售或者购买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上、支付宝等),千万不能贪图私利触碰法律底线!否则,不仅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