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环保局 多措并举做好重污染天气管控工作
来源:鲁山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20-12-29 浏览次数: 浏览

一是涉气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严格落实I级应急响应。其中,省攻坚办明确的29个重点行业(含砂石骨料行业)企业执行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要求,当红色预警减排措施严于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时,执行红色预警减排措施。二是其他行业严格落实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中的红色预警停、限产措施。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相关企业应调整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施最大限度的污染物减排措施。三是预警期间,严禁工业企业新开生产线或运行新的生产设备,对于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民生保障等企业,原则上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和仅准许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四是禁止长期停产及未建成企业在此期间复产或试生产。五是对应纳入减排清单而未纳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一律实施停产。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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